February 14, 2011
外籍人士該如何在美國報稅呢?事實上,國稅局和移民局是以居住外國人(Resident Alien)和非居住外國人(Nonresident Alien)來決定納稅規章,端看報稅者實際居留時間。
持F學生簽證超過五年、持J簽證的訪問學者兩年以上,或持M簽證的非學術性外國學生、持Q教學簽證滿兩年,均屬於居住外國人身分,不僅來自美國以外的獎學金、收入,以及銀行利息免稅(但開戶須填W8表),也不需要繳納社會安全稅。
但是,凡持有短期工作簽證者,如E、H、L等,在美國的收入,均須繳納稅金,除非美國和原居住國家有社安稅協定,否則非繳不可。
會計師林清吉表示,常見的多報稅案例是持有一年以上學生實習簽證者(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, OPT),不少人多繳社會安全稅(Social Security Tax)和醫療保險稅(Medicare Tax)而不自知。
2010年社安稅為薪資的6.4%,加上醫療保險稅1.25%,總計為薪資7.65%,若稍加疏忽,年薪5萬者,每年須多繳3825元。若今年申報時發現過去慘遭扣繳,可請會計師協助討回。
此外,持學生簽證可合法於校內每周工作20小時,且受僱於移民局核准的服務類別,也享有社安稅和醫療保險稅豁免,但留美念書超過五年者,並不在此列。
至於來自美國的獎學金該不該申報?若獎助金是用於學費、圖書、實驗室等課堂相關的教育費,無須繳納稅金,但若是用於吃、住方面的生活補貼,則算一份薪水收入,必須依法付稅。
若非居住外國人無社會安全碼,可向國稅局申請個人稅號(ITIN),填寫W-7表格,而交稅支票抬頭則填上「United States Treasure」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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